译文
半亩大的方形池塘像一面镜子一样打开,天光、云影在水面上闪耀浮动。
要问池塘里的水为何这样清澈呢?是因为有永不枯竭的源头源源不断地为它输送活水。
注释
方塘:又称半亩塘,在福建尤溪城南郑义斋馆舍(后为南溪书院)内。朱熹父亲朱松与郑交好,故尝有《蝶恋花·醉宿郑氏别墅》词云:“清晓方塘开一境。落絮如飞,肯向春风定。”
鉴:一说为古代用来盛水或冰的青铜大盆。镜子;也有学者认为镜子。指像鉴(镜子)一样可以照人。
“天光”句:是说天的光和云的影子反映在塘水之中,不停地变动,犹如人在徘徊。
徘徊:来回移动。
为:因
这是一首借景喻理的名诗。全诗以方塘作比喻,形象地表达了一种微妙难言的读书感受。池塘并不是一泓死水,而是常有活水注入,因此像明镜一样,清澈见底,映照着天光云影。这种情景,同一个人在读书中搞通问题、获得新知而大有收益、提高认识时的情形颇为相似。这首诗所表现的读书有悟、有得时的那种灵气流动、思路明畅、精神清新活泼而自得自在的境界,正是作者作为一位大学问家的切身的读书感受。诗中所表达的这种感受虽然仅就读书而言,却寓意深刻,内涵丰富,可以做广泛的理解。特别是“问渠那得清如许,为有源头活水来”两句,借水之清澈,是因为有源头活水不断注入,暗喻人要心灵澄明,就得认真读书,时时补充新知识。因此人们常常
这是一首抒发读书体会的哲理诗。
“半亩方塘一鉴开”,朱熹在山村里读书,兴味正浓。他悠然自得地抬头一看,眼前是一方半亩大小的池塘。这本是最平凡不过的景象,在中国南方的村落中,这样的池塘随处可见。但到了朱熹的笔下,它却独有一种深刻的寓意。在朱熹眼中,“方塘”最大的特点是清澈,他用了一个比喻,那就是“鉴”,也就是镜子。在文学的角度上,这个譬喻并不出奇,但在理学的思想体系中,它却具有深刻的哲理内涵。在儒家看来,人生活在纷繁复杂的世界中,要面对种种诱惑与干扰,而君子的道德修养就是要不被外境所惑,清晰明了地把握生命的方向,也就是孔子说的“知者不惑”。这种境界仿佛一面明镜,它能够照
这组诗作于何时何地,缘何而作,一直令人费解,学人言之不详,颇多歧见。有人认为这首诗写于鹅湖之会后一年,即南宋淳熙三年(1176)春,朱熹如婺源省墓而游学三清山,在三清山的三清宫游憩时触景顿悟,有感而发作此诗。另有人根据朱熹写给许顺之的书信《答许顺之》(四部丛刊初编缩本《朱公文文集》卷三十九)推断这两首诗作于南宋乾道二年(1166),是年朱熹居闽北崇安五夫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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绍兴八年十一月日,右通直郎枢密院编修臣胡铨,谨斋沐裁书,昧死百拜,献于皇帝陛下。
臣谨按:王伦本一狎邪小人,市井无赖,顷缘宰相无识,遂举以使虏,专务诈诞,欺罔天听,骤得美官,天下之人切齿唾骂。今者无故诱致虏使,以“诏谕江南”为名,是欲臣妾我也,是欲刘豫我也!刘豫臣事丑虏,南面称王,自以为子孙帝王、万世不拔之业,一旦豺狼改虑,捽而缚之,父子为虏。商鉴不远,而伦又欲陛下效之。
夫天下者,祖宗之天下也;陛下所居之位,祖宗之位也。奈何以祖宗之天下为犬戎之天下,以祖宗之位为犬戎藩臣之位?陛下一屈膝,则祖宗庙社之灵尽污夷狄,祖宗数百年之赤子尽为左衽,朝廷宰执尽为陪臣,天下之士大夫皆当裂冠毁冕,变为胡服。异时豺狼无厌之求,安知不加我以无礼如刘豫也哉!夫三尺童子至无知也,指犬豕而使之拜,则怫然怒。今丑虏,则犬豕也。堂堂大国,相率而拜犬豕,曾童孺之所羞,而陛下忍为之邪?
伦之议乃曰:“我一屈膝,则梓宫可还,太后可复,渊圣可归,中原可得。”呜呼!自变故以来,主和议者,谁不以此说啖陛下哉?然而卒无一验,则虏之情伪已可知矣。而陛下尚不觉悟,竭民膏血而不恤,忘国大仇而不报,含垢忍耻,举天下而臣之甘心焉。就令虏决可和,尽如伦议,天下后世谓陛下何如主?况丑虏变诈百出,而伦又以奸邪济之,梓宫决不可还,太后决不可复,渊圣决不可归,中原决不可得。而此膝一屈,不可复伸;国势陵夷,不可复振,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矣。
向者陛下间关海道,危如累卵,当时尚不肯北面臣敌,况今国势稍张,诸将尽锐,士卒思奋。只如顷者敌势陆梁,伪豫入寇,固尝败之于襄阳,败之于淮上,败之于涡口,败之于淮阴,较之前日蹈海之危,已万万矣!倘不得已而至于用兵,则我岂遽出虏人下哉?今无故而反臣之,欲屈万乘之尊,下穹庐之拜,三军之士不战而气已索。此鲁仲连所以义不帝秦,非惜夫帝秦之虚名,惜夫天下大势有所不可也!今内而百官,外而军民,万口一谈,皆欲食伦之肉。谤议汹汹,陛下不闻,正恐一旦变作,祸且不测。臣窃谓不斩王伦,国之存亡未可知也。
虽然,伦不足道也,秦桧以心腹大臣而亦为之。陛下有尧舜之资,桧不能致陛下如唐虞,而欲导陛下为石晋。近者礼部侍郎曾开等引古谊以折之,桧乃厉声责曰:“侍郎知故事,我独不知!”则桧之随非愎谏,已自可见。而乃建白,令台谏侍臣佥议可否,是明畏天下议己,而令台谏侍臣共分谤耳。有识之士,皆以为朝廷无人。吁,可惜哉!孔子曰:“微管仲,吾其被发左衽矣。”夫管仲,霸者之佐耳,尚能变左衽之区,而为衣裳之会。秦桧,大国之相也,反驱衣冠之俗,归左衽之乡。则桧也,不唯陛下之罪人,实管仲之罪人矣。孙近附会桧议,遂得参知政事。天下望治有如饥渴,而近伴食中书,漫不敢可否事。桧曰“虏可和”,近亦曰“可和”;桧曰“天子当拜”,近亦曰“当拜”。臣尝至政事堂,三发问而近不答,但曰:“已令台谏侍从议矣”。呜呼!参赞大政,徒取容充位如此,有如虏骑长驱,尚能折冲御侮耶?臣窃谓:秦桧、孙近亦可斩也!
臣备员枢属,义不与桧等共戴天。区区之心,愿断三人头,竿之藁街。然后羁留虏使,责以无礼,徐兴问罪之师,则三军之士不战而气自倍。不然,臣有赴东海而死耳,宁能处小朝廷求活耶?小臣狂妄,冒渎天威,甘俟斧钺,不胜陨越之至!